关于我院第十一期普通话培训测试补报名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汉语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院校学生中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通知》(内教字[2004]51 号)的文件精神,我院毕业生没有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缓发毕业证,3个月后补测,直到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为更多的为学生提供培训测试的机会,本学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时间延迟到2009年10月30日。 特此通知。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0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