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三优”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系、继续教育部:
在过去的一学年度里,我院在董事会、院领导的正确领导,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院出现了开拓、创新的新局面,为激励广大学生更加努力学习,依据学院的有关规定、《学生必读》和《学生个人素质达标综合测评》实现全面育人、勤奋学习的良好风气,使学院教学工作在上新台阶,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09年10月23日召开学典礼暨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表彰:
- 先进班集体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学生奖学金
- 评选条件:
- 优秀班级体评选条件:
- 全班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服从大局,服从管理,团队精神好,集体荣誉感强。
- 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好,无违纪现象。
-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优良的心理素质。
-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 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好,无违纪现象。
-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 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开拓知识面,学习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前10名之内。
-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 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无违纪现象。
-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优良的心理素质。
- 能很好协助老师开展工作,工作作风踏实,能出色完成任务,工作实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学习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前20名之内,担任学生干部的时间必须满一年(包括一学年)
(四)奖学金(一、二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服务,生活简朴。
3、身体健康,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现象。
4、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各项实践活动。
(五)学生的各项评选,凡是欠学费的一律不得参加。
三、评选名额:
(一)优秀班集体六个。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一、二等)各若干名。
四、评选办法(学生先进个人只限07、08级学生;班级只限2008及班级):
(一)优秀班集体:由各系推选一个班(经济管理系推荐两个班集体)。
(二)三好学生:以系为单位,按系学生总数的5%左右评选。
(三)优秀学生干部:以系为单位,按系学生总数的2%左右评选。
(四)一等奖学金(200元):以系为单位,按系学生总数的 2%左右评选。
(五)二等奖学金(100元):以系为单位,按系学生总数的 4%左右评选
以上推选结果,各部门以文字形式于10月16日(星期五)18:00前报学生处审核,并填报各种奖励表格。学生处报院长办公室会议审定。
希望各系、继续教育部按上述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各单位评选结果在系公示,凡受过学院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评比。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